中新網衢州8月29日電(見習記者 施佳秀 通訊員 李濟洲 範建平)夫妻關係不和睦,妻子向法院起訴離婚,卻因兩人系近親屬被認定婚姻無效。29日,記者從浙江常山法院獲悉,該院對該起表妹起訴表哥離婚的案件進行審理,判決認定婚姻無效。
  薑某為浙江開化人,程某為浙江常山人,1997年雙方建立戀愛關係,1999年3月辦理結婚登記手續。據妻子薑某稱,婚後夫妻關係一直不太和睦,雙方經常為瑣事發生爭吵,2001年7月,女兒的出生也沒能改善家庭的氛圍。
  今年8月,薑某起訴至法院,要求與程某離婚。薑某起訴稱自己的母親與被告父親系親兄妹,由於自己的母親從小被抱到外地撫養,兩個家庭極少來往,從小也不認識。1996年才經人介紹相識並結婚,婚前瞭解不多,沒有形成真正的感情。
  在庭審中,程某認可自己的父親與薑某的母親系親兄妹,但兩人系自由戀愛結婚,有一定感情基礎,最好不要離婚。經該院調查,薑某的母親與程某的父親確系親兄妹,薑某和程某自由戀愛時曾遭雙方父母及親友反對。
  法院認為,中國《婚姻法》明確規定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,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婚姻無效。薑某的母親與程某的父親系親兄妹,薑某和程某屬於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,所以兩人的婚姻關係違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規定。最後判決,薑某與程某的婚姻無效。(完)  (原標題:浙江一對錶兄妹結婚十餘年 離婚時被判婚姻無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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